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办服务项目,是否要建污水处理设施? 晓艺 • 2024-07-27 22:02 • 环保知识 • 阅读 48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服务企业对产生的污水应进行隔油处理。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二类海域环境功能区的服务项目,污水未纳入市政排水管网的,必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发布者:晓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360hb.cn/index.php/2024/07/12824/ 环保知识环评问题 赞 (0) 晓艺绿色贡献者 0 0 生成海报 怎样选购车载净化器? 上一篇 2024-07-27 22:02 新办企业办理环保手续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下一篇 2024-07-27 22:03 相关推荐 西北某高浓度城市污水处理厂SBR工艺提标改造设计 2025-03-11 污水厂缺碳源了?“喝”点啤酒来补补! 2025-03-11 污泥指数(SVI) 怎么计算?我推导出了一个简易公式! 2025-03-11 6000字让你轻松读懂12个脱氮除磷工艺! 2025-03-11 发表回复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