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务院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其中减少前置审批是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或者并联审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经修订并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不再设置其他行政机关的审批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同时取消环评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但规定建设项目环评未经审批,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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