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该产品中的四种同分异构体作为整体发挥作用,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无法分离,则可以将该产品作为一个新化学物质整体进行一份申报。若该产品是由此四种同分异构体人为混合配制组成,则需对四种同分异构体分别进行新化学物质的申报;或者,当这四种同分异构体满足系列申报条件时,可以进行系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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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晓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360hb.cn/index.php/2024/07/1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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