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交科学研究备案申报全部材料后,何时能进行科研活动? 晓艺 • 2024-07-27 22:31 • 环保知识 • 阅读 23 根据《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第23页,”科学研究备案申报人在提交新化学物质科学研究备案申报材料后,即可开展所备案新化学物质的相关活动。对于已经开展相关活动但收到登记中心补正要求的,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补正”。 科学研究备案申报人应按《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7号令)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展相关活动,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发布者:晓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360hb.cn/index.php/2024/07/13613/ 环保知识新化学物质 赞 (0) 晓艺绿色贡献者 0 0 生成海报 对于聚合物的简易申报,是否需要提交GPC报告? 上一篇 2024-07-27 22:31 科研与工艺开发的概念区别? 下一篇 2024-07-27 22:31 相关推荐 3D打印行业粉尘治理方案 2024-09-08 PCB钻铣粉尘治理方案 2024-09-08 刹车片冲压、打磨的粉尘治理 2024-09-08 车间清洁与粉尘处理 2024-09-08 发表回复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