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否可以通过另一个代理人再次申报同一新化学物质? 晓艺 • 2024-07-27 22:31 • 环保知识 • 阅读 53 不可以。注销后的原登记证持有人五年内不得对同一新化学物质进行再次申报,对于境外申报人,不可通过另外一个代理人再次申报同一新化学物质。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发布者:晓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360hb.cn/index.php/2024/07/13722/ 环保知识新化学物质 赞 (0) 晓艺绿色贡献者 0 0 生成海报 微信扫码分享 在只有常规一级资质的生态实验室做的测试报告(如藻类生长抑制毒性、溞类急性毒性、鱼类急性毒性、活性污泥呼吸抑制毒性)是否可以用于二级或者以上的申报? 上一篇 2024-07-27 22:31 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中,同一厂区是指几个法人单位还是一个法人单位? 下一篇 2024-07-27 22:31 相关推荐 西北某高浓度城市污水处理厂SBR工艺提标改造设计 2025-03-11 污水厂缺碳源了?“喝”点啤酒来补补! 2025-03-11 污泥指数(SVI) 怎么计算?我推导出了一个简易公式! 2025-03-11 6000字让你轻松读懂12个脱氮除磷工艺! 2025-03-11 发表回复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