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申报物质遇水发生分解,经核实,水解产物中含有一新化学物质,但含量小于10%,是否还需要该新化学物质的生态毒理学数据?

根据《指南》第四章第三条规定 “若遇水/光分解或发生反应的产物中有新化学物质(单一物质含量>10%)”,若新化学物质单一含量小于10%,可以免于提交生态毒理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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