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表(试行)》提交时间如何确定? 晓艺 • 2024-07-27 22:32 • 环保知识 • 阅读 45 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7号令)规定,应当每年2月1日前向登记中心提交。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发布者:晓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360hb.cn/index.php/2024/07/13759/ 环保知识新化学物质 赞 (0) 晓艺绿色贡献者 0 0 生成海报 登记证持有人是否可以多次提交《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表(试行)》? 上一篇 2024-07-27 22:32 新化学物质申报(十二) 下一篇 2024-07-27 22:32 相关推荐 技术 | 水泥窑处置焚烧飞灰优势明显 2025-01-06 基于景观生态评价与最小阻力模型的江南水乡土地整治规划 2025-01-06 PPT|污水处理和土壤修复一体化装备与环境服务的结合 2025-01-06 铝用炭素焙烧烟气净化技术研究 2025-01-06 发表回复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