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表(试行)》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简易申报和常规申报危险类新化学物质(含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的登记证持有人,应填报《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表(试行)》,报告其依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7号令)取得的全部登记证的年度活动情况。如2013年报告的登记证,不仅包括2012年获批的有效登记证,也包括2011年获批的有效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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