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在工厂内储存期限是否有规定? 晓艺 • 2024-07-28 10:35 • 环保知识 • 阅读 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您咨询的危险废物贮存期限问题,现行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地方环保部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一般要求一年期限,如有特殊情况,应在年度管理计划中如实申报。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发布者:晓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360hb.cn/index.php/2024/07/14107/ 环保知识工业三废问题 赞 (0) 晓艺绿色贡献者 0 0 生成海报 固定污染源监测中未检出污染因子如何计算总量? 上一篇 2024-07-28 10:35 在线监控由第三方运营过程产生一定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吗?协议中由他处理废液可以吗? 下一篇 2024-07-28 10:35 相关推荐 《河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公示 2025-03-29 海水淡化|淡化增加盐度近似自然变化 2025-03-29 响水化工园区爆炸事故爆坑污水应急处理技术研发与工程实践 2025-03-29 综述分析 | 污水处理过程N2O排放:过程机制与控制策略 2025-03-29 发表回复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