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运营资质是否需要运营资质? 晓艺 • 2024-07-28 10:35 • 环保知识 • 阅读 22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改革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许可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31号)文件要求,我厅已于2014年5月5日发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改革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工作的函》(粤环函〔2014〕538号),正式向社会进行公告取消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和临时资质两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发布者:晓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360hb.cn/index.php/2024/07/14109/ 环保知识工业三废问题 赞 (0) 晓艺绿色贡献者 0 0 生成海报 固定污染源监测中未检出污染因子如何计算总量? 上一篇 2024-07-28 10:35 在线监控由第三方运营过程产生一定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吗?协议中由他处理废液可以吗? 下一篇 2024-07-28 10:35 相关推荐 【干货】深度脱水技术在污泥处置中的应用 2025-01-07 浅谈MVR板式升降膜蒸发器 2025-01-07 案例分析:膜分离技术在电镀废水近零排放中的应用 2025-01-07 汇总!几种主流的高级氧化技术原理及优缺点! 2025-01-07 发表回复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