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带酸洗经过用碱处理后压出来的污泥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国家危险废物目录》(2016年)规定,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废洗涤液、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336-064-17。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发布者:晓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360hb.cn/index.php/2024/07/14125/

(0)
晓艺的头像晓艺绿色贡献者
上一篇 2024-07-28 10:35
下一篇 2024-07-28 10:35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