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目录》(2016年)规定,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废洗涤液、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336-0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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