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排污单位申报,并在副本中记录的登记事项有哪些?

一、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等;
二、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依法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记录等。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发布者:晓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360hb.cn/index.php/2024/07/15028/

(0)
晓艺的头像晓艺绿色贡献者
上一篇 2024-07-29 10:58
下一篇 2024-07-29 10:58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