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薄膜、含磷洗衣粉、电池等都属于高污染产品,从治理环境的角度讲,应对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但考虑这些高污染产品较为分散、污染程度难以准确测量,从征管技术和成本考虑,不宜采取征收环境保护税方式。目前,为了从源头上控制高污染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国家已将部分高污染产品纳入了消费税征收范围,如对电池、涂料征收4%的消费税。今后,对塑料薄膜、含磷洗衣粉等高污染产品,在征税条件成熟后,再考虑通过税收等方式予以调节,促进其改进工艺、减少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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