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真实、准确地监测和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是
环境保护税征管中的难点问题。为解决好该问题,结合排污费多年征收的实践经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其排放量占全社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80%左右)全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自动监测数据计算排污量;
二是企业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计算。要大力推行政府向社会购买监测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化的监测服务,解决一些市、县环保部门监测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是对不具备测条件、无法实际监测排放量的,按照排污系数法、物料衡算方法和抽样测算方法计算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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