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污染物治理部际协调小组赴大连调研

       近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管理处处长戴政带领国家新污染物治理部际协调小组一行5人来连调研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固化处处长王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泽勇,市疾控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及市科技局有关人员陪同调研。

国家新污染物治理部际协调小组赴大连调研  

       在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刘猛院长详细介绍了近年来理工大学在新污染物筛查、治理等方面科研所取得的成就和未来研究方向;杨明辉、李雪花等教授就新污染物筛查与风险预测、环境筛查监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暴露危害和治理等方面与调研组专家进行了学术交流;调研组专家重点关注大连市是否存在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生产使用单位、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和检测仪器是否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多介质生物监测及内暴露监测、智慧环境与健康科研等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座谈。
  在大连三仪动物药品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介绍了兽药生产工艺、年产量、主要原料使用量及环境管理情况,调研组了解企业落实涉及重点管控类新污染物管控措施,市农业农村局介绍了目前兽药行业发展现状,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汇报了大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大连市已出台《大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围绕典型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农(水)产品产地、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和石化、化工、印染、医药等重点行业,提出11项重点任务。目前,已完成二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大连市涉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范围内的企业有37家,其中详细调查类34家,重点管控类8家,涉汞类1家,初步建立大连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
  调研组对大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希望大连市根据实际情况,紧紧围绕“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度落实国家新污染物行动方案,探索典型化工园区、饮用水源地、海洋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工作,打好新污染物治理战。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在被排放到环境中后,被界定为新污染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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