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与方法

Technologkal principle and methods for enactment of local wate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

标准号:GB 3839-83

1984-04-01 实施

1984-04-01 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十一条“保护江、河、湖、海、水库等水域,维持水质良好状态”的规定,为统一全国制订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指导思想、技术规定、基本程序和方法,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环境基础标准,适用于制订排入江、河、湖、水库等地面水的污染污染排放标准。各地制订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需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等。

制订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与方法(GB 3839-83)

发布者:环保管家,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360hb.cn/index.php/2024/08/16917/

(0)
环保管家的头像环保管家绿色守护者
上一篇 2024-08-05
下一篇 2024-08-05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