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the hazardous waste landfill
标准号:GB 18598—2019 代替 GB 18598-2001
2020-06-01 实施
2020-06-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填埋的入场条件,填埋场的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封场及监测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1年,本次为首次修订。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规范了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选择技术要求;
严格了危险废物填埋的入场标准;
收严了危险废物填埋场废水排放控制要求;
完善了危险废物填埋场运行及监测技术要求。
危险废物填埋场排放的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危险废物填埋场的自行监测按照本标准要求执行,待本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废止。
发布者:环保管家,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360hb.cn/index.php/2024/08/17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