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Adhesives
标准号:HJ/T 220-2005 代替 HBC 18-2003
2006-01-01 实施
2006-01-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胶粘剂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胶粘剂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包装用水性胶粘剂、建筑用胶粘剂、木材加工用胶粘剂、鞋和箱包用胶粘剂以及地毯胶粘剂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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