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Plastic Pipes for Construction
标准号:HJ/T 226-2005 代替 HJBZ 39-1999
2006-01-01 实施
2006-01-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促进塑料管材的技术进步和推广应用,减少塑料管材在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塑料管材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替代铸铁管及镀锌钢管的建筑用塑料管、塑料—金属复合管等管材(含管件),包括室内外给排水管、电线套管、燃气埋地管、通信埋地管等及其配件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建筑用塑料管材(HJ/T 226-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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