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电动洗衣机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Household Electric Washing Machines

标准号:HJ/T 308-2006 代替HJBZ 17–1997

2007-01-01 实施

2007-01-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促进家用电动洗衣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噪声,保护居室环境,引导企业生产高效节能的环保产品,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电动洗衣机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分类、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在13kg及以下的家用电动洗衣机,包括脱水机,不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在1.0kg及以下的洗衣机和没有脱水功能的单桶洗衣机。本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替代《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低噪声洗衣机》(HJBZ17–199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电动洗衣机(HJ/T 308-2006 )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电动洗衣机》(HJ/T 308-2006)修改方案(公告 2010年第70号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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