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Ceramic ware,glass-ceramic ware and glass dinnerware
标准号:HJ/T 312-2006 代替HBC 24-2004
2007-01-01 实施
2007-01-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类环境标志产品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与饮用水、饮料或食物接触的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等。本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制品》(HBC 2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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