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环保管家 • 2024-08-07 10:49 • 天津市地方标准 • 阅读 37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近岸海域 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已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市人民政府批复及《区划》文本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区划》提出的管理要求,做好《区划》的落实工作。 附件:天津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含政府批复) 2013年7月19日 (联系人:市环保局水处 联系电话: 8767151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30712)天津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政府批准稿).doc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批复2.jpg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批复1.jpg 发布者:环保管家,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360hb.cn/index.php/2024/08/20479/ 天津市 赞 (0) 环保管家绿色守护者 0 0 生成海报 《碳配额抵质押融资指南》(DB44/T 2496—2024) 上一篇 2024-08-06 16:58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业企业堆场扬尘防治技术导则》的通知(已废止) 下一篇 2024-08-07 10:49 相关推荐 【已废止】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环境保护企业“领跑者”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11120000MB16723273/2021-00035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津环规 2024-08-07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 000014349MB16723273/2020-01652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津环规范〔2019〕5号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综合管理有效 2024-08-07 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委 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000014349MB16723273/2020-01759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津环规范(2019)6号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综合管理有效 2024-08-07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000014349MB16723273/2020-01682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津环规范〔2019〕7号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监管有效 2024-08-07 发表回复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