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生态环境标准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10.14世界标准日”

生态环境标准是环境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加强生态环境标准工作,对保护生态环境、减缓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121日起施行的《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第17号令)将生态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其中,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国家生态环境基础标准和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分为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其他生态环境标准。

我省至今共颁布了22项地方环保标准,其中环境质量标准1项(强制性),污染物排放标准7项(强制性),规范方法类14项(推荐性)。这些标准的出台和实施,尤其是8项强制性标准,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解决我省突出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问题的重要措施,是推动我省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向法制化、精细化转变的迫切需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改善我省河流水质具有重要的意义。《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再生橡胶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煤炭洗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5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规范了企业的排污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省燃煤电厂、锅炉、钢铁、洗煤等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改善了我省环境质量,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发布者:环保管家,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360hb.cn/index.php/2024/08/20717/

(0)
环保管家的头像环保管家绿色守护者
上一篇 2024-08-07
下一篇 2024-08-07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