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112200000135448753/2022-05815分      类:综合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吉林省生态环境成文日期:2017年10月10日
标      题: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环发〔2017〕27号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8日

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环发〔2017〕27号

各市(州)环保局、司法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司法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环保局、司法局,各县(市、区)环保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环保厅会同省司法厅制定了《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吉林省司法厅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docx

发布者:环保管家,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360hb.cn/index.php/2024/08/20884/

(0)
环保管家的头像环保管家绿色守护者
上一篇 2024-08-07
下一篇 2024-08-07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