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112200000135448753/2022-05958分      类:行政处罚;通知
发文机关:吉林省生态环境成文日期:2022年12月06日
标      题: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环法规字〔2022〕19号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8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吉环法规字〔2022〕19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现将《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6日         

  

附件:附件 自由裁量基准 .doc

发布者:环保管家,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360hb.cn/index.php/2024/08/2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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