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云南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各州(市)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工业园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36号)精神,推动我省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会议及培训计划的通知》(云环通〔2017〕105号)要求,定于2017年11月9—10日举办2017年云南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生态工业园区的理论与实践知识讲解;有关国家对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解析;“十三五”云南省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及思路;云南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对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的重要意义宣讲;云南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的重要意义、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讲解及研讨。

二、培训对象

(一)各州(市)环境保护局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负责人参加。

(二)请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宁工业园区、东川再就业工业园区、楚雄经济开发区、大理祥云财富工业园区、文山马塘工业园区1名负责人参加。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11月9—10日,时间2天。

(二)地点:昆明市滇池度假区怡兴路9号—昆明铁路局会议中心3号楼报到,总台电话:0871—66247688。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报名表请于11月2日下午17:00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省环境保护厅科技与环保产业发展处,电话及传真:0871—64161865。

(二)各州(市)参训人员请于11月8日(星期三)14:00—18:00到昆明铁路局会议中心3号楼大厅报到;昆明市区参训人员请于11月9日(星期四)7:30-8:20到昆明铁路局会议中心3号楼大厅报到(8:40开班仪式)。

(三)培训费和食宿费由培训班承担;州(市)参训人员安排住宿,昆明市的除外;所有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自带驾驶员的食宿费自理。

(四)联系人及电话:

云南省环保厅      江卫全,电话: 0871—64161865;

汤  旎,电话:13888000816。

 

附件:1.培训日程安排

      2.报名回执表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1

培训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11月8日下午

(14:00—18:00)

报    到

11

9

 

(8:40-9:10)

1.开班式(培训动员)

(9:10-10:40)

2.生态工业园区的理论与实践知识讲解

(10:40-12:00)

3.有关国家对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解析

(13:30-15:00)

4.云南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的重要意义、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讲解

(15:00-18:00)

5.研讨交流

11

10

(8:30-9:50)

6.“十三五”云南省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及思路

(10:00-12:00)

7.云南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对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的重要意义宣讲

下  午

返    程

 

 

 

附件2

培训回执表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职务及部门

移动电话

是否住宿

 

 

 

 

 

 

 

 

 

 

 

 

注:请于2017年11月2日下午17:00前将此表发送到省环保厅科技与环保产业发展处;传真:0871—6416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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