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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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已获得新化学物质A的登记证,若申报人第一年有实际活动,随后两年没有实际活动,是否要注销该登记证?
登记证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注销。注销后的原登记证持有人五年内不得对同一新化学物质进行再次申报。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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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均是境外公司,A已办理了新化学物质P的登记证。A将物质P卖给B公司,B又卖给国内的C公司,C是否需要办理登记证?
B或者C需要办理进口活动类型的登记证。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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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A是由B、C、D三个组分配制而成的食品添加剂,即为配制品,并且B、C、D三个组分也属于食品添加剂。此时B、C、D三个组分需要做新化学物质申报吗?
根据《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第7页,食品添加剂本身是不需要申报的,但生产食品添加剂的原料或者中间体,属于新化学物质的,则需要申报。如果生产食品添加剂A的三个组分B、C、D经确认本身也属于食品添加剂,无论是否为新化学物质,均属于豁免类别,无需申报。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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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是固管中心的哪个部门?联系方式和地址?办公时间?
:(1)固管中心的审核登记部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的具体负责部门。 (2)联系方式和地址为: •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栋609A • 邮政编码:100029 • 办公电话:(+86-10)84665465 • 单位网址:www.mepscc.cn • 业务邮箱:weihua@mepscc.cn (3)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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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学物质申报(十二)
尚未获得登记证时,申报人应撤销原申报,重新申请一份申报,包含所有用途/存在形式/下游加工使用商/包装/使用含有申报物质产品的暴露方式和使用方式。若已经获得登记证,应进行重新申报,并交还原登记证。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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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批文之前的原料药,如果属于新化学物质,是否需要进行申报?
需要申报。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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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放行通知单”的领取方式有哪些?
“进出口放行通知单”的领取方式有(下述取件方式应在申请表“备注”栏内): (1)邮寄:以挂号方式邮寄给企业; (2)自取:申请表联系人亲自取件(须携带身份证)或派其他工作人员持委托函来固管中心领取; (3)到付:固管中心采取快递到付方式发放放行单。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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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申请材料如何提交至固管中心?
(1)从方便企业、服务企业的角度出发,建议企业以邮寄或快递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2)不接受企业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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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有哪些类型?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分为“进口环境管理登记”和“出口环境管理登记”两类。 (1)“进口环境管理登记”:先由外商申请办理“登记证”;每批货物进口时,再由国内进口商持“登记证”及相应材料,办理“进口放行通知单”。进口商凭“进口放行通知单”报关,实行一批一单制。 (2)“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由国内出口商直接申请办理“出口放行通知单”,凭“出口放行通知单”报关,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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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有变更的,如何提交《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表(试行)》?
登记证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登记证号为准,提交1份包含此新化学物质变更前后涉及的本年度全年活动情况的《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表(试行)》。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