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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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中”3 暴露和释放情况”,进口的是否需要填写?
不需要。新化学物质活动类型为”生产”时才填写此部分内容。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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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为”一般类”的新化学物质,需要提交年度报告吗?
不需要。望采纳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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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B公司能否将涂了这批底漆的汽车进行市场销售?
不可以。根据《指南》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研究产生的新化学物质可以通过市场行为进行销售,但销售后只能继续用于研究,不得用于研究以外的活动,除非该新化学物质已经取得登记。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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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学物质申报(十)
根据《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的第8页,P和R不属于豁免范畴,需要进行申报。Q可作为含量低于10%的杂质,豁免申报。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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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客户P办理进口登记证的申报时可以用前申报人A的测试数据而量级不累加吗?
根据《指南》第四章第五条规定,量级不累加。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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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发酵得到酶,如添加到洗衣粉中的淀粉酶或蛋白酶等。这类物质是否属于《指南》中 “天然存在的物质”的豁免类别而不需要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
经过工业发酵生产出来的酶不属于”天然存在的物质”的豁免类别。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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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学物质申报(十一)
申报人应以实际物质进行查新,如确认属于新化学物质则应进行申报。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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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化学物质已在国外进行了申报,并且官方网站上列出了有关实验的数据结果。请问:是否可以直接采用网站上的数据结果在中国进行常规申报,而无需提交试验报告?
如果国外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是完整的测试报告,可以接受。如果仅为测试报告的摘要或测试结果,则只作为参考资料。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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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申报物质遇水发生分解,经核实,水解产物中含有一新化学物质,但含量小于10%,是否还需要该新化学物质的生态毒理学数据?
根据《指南》第四章第三条规定 “若遇水/光分解或发生反应的产物中有新化学物质(单一物质含量>10%)”,若新化学物质单一含量小于10%,可以免于提交生态毒理学数据。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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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0个单位的是否可以出具新化学物质理化性质数据?
这10个单位可以在农业部批准的符合GLP的项目或指标范围内,出具新化学物质理化性质数据。 如有更多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入【环保–>问答社区】一起交流!